电子设备和电池

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被列为危险物品。这是因为,这些物品一旦损坏,即有可能会发热、短路并起火。

您可在此处找到有关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的详细信息。这些符号表示您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以及可以在何种条件下携带:

您不得携带有缺陷或损坏的个人电子设备或电池,或者制造商出于安全原因召回的任何此类物品。

电子设备和电池列表并不详尽,可能随时增加。

锂离子电池的功率以瓦特小时 (Wh) 为单位。锂金属电池应注明锂含量 (LC)

电池功率的转换公式:

  • 瓦特小时 (Wh) = 安培小时 (Ah) x 电压 (V);或
  • 瓦特小时 (Wh) = 毫安小时 (mAh) x 电压 (V) / 1000。

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携带 15 件配备电池的设备

供个人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

  • 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
  • 电动盥洗用品(牙刷和剃须刀等);
  • 电动玩具;
  • 无人机、腕表、计算器;或
  • 其他娱乐或通讯设备。

此类物品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的承运条件:

  • 最多 3 件体积大于智能手机的设备。
  • 请勿将设备与易燃物质(例如香水和气雾剂等)放在一起。
  • 彻底关闭设备并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 确保应用程序、闹铃或预设配置均已停用。
  • 使用合适的包装或具有足够衬垫的结实袋子保护设备。
  • 如果需要运输多件设备,请将设备分开收纳放置(例如使用衣物或原包装将设备分开)。

移动电源被列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您可以在以下部分找到有关随身携带移动电源的信息:“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注意:

  • 电池功率大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的设备,必须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specialcases@austrian.com 登记需获得运输许可的设备和电池。

供个人使用、配备不含锂(例如碱锰、锌碳、镍镉或镍氢)电池的可携式电子设备包括:

  • 电动盥洗用品(牙刷和剃须刀等);
  • 电动玩具;
  • 无人机、腕表、计算器;或
  • 其他娱乐或通讯设备。

此类物品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的承运条件:

  • 彻底关闭设备并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 确保应用程序、闹铃或预设配置均已停用。
  • 使用合适的包装或具有足够衬垫的结实袋子保护设备。
  • 如果需要运输多件设备,请将设备分开收纳放置(例如使用衣物或原包装将设备分开)。

防漏液湿电池的额外运输条件:

  • 功率限制:每颗电池最高 12 V / 100 Wh;及
  • 防漏液湿电池(例如胶体电池),不得含有游离或未吸收的液体。

移动电源被列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您可以在以下部分找到有关随身携带移动电源的信息:“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锂电池功率及物品限制:

功率限制 物品限制 允许放入手提行李 允许放入托运行李 需获得运输许可 最高 100 Wh
最高 2 g LC
20 *
高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2 大于 2 g LC 至最高 8 g LC 2 **

* 物品限制包括所有类型的电池,即防漏液湿电池、干电池、胶体电池和锂电池。

**仅限医疗器械

承运条件:

所有电池的接头单独隔离,以防短路。即电池以原始包装运输、用胶带遮住任何暴露的端子,或者每个电池装在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袋内。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和物品限制:

  • 最高 每颗电池 12 V/100 Wh;及
  • 最多 2 颗替换电池。

注意:

  • 禁止在机上给移动电源充电。
  • 对于大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且超过 2 g LC 至最高 8 g LC 的电池,必须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specialcases@austrian.com 登记需获得运输许可的移动电源。

其中包括以下设备:

  • 悬滑板;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辅助自行车;
  • 电动滑板车;
  • 电动单轮车;
  • 电动行李滑板车(例如 Modobags 或 Airwheels);
  • 水下滑板车;
  • 电动踏板车;及
  • 电动婴儿车或高尔夫球车。

无论功率高低、电池是永久连接还是可拆卸,或不含内置电池的电池供电个人和运动运输设备,均适用此禁令。

上述示例仅列举了一系列可能的设备。

这些物品只能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危险物品作业规则”(DGR) 以货物运输。

出于飞行安全以及飞机装载能力方面的考量,在以下方面有所限制:

  • 电池功率;
  • 总重量;及
  • 轮椅或行动辅具的尺寸。

注意:

  • 轮椅和行动辅具均需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提前使用行动辅具表单向我们发送有关轮椅或行动辅具的必要详细信息(制造商的技术数据表或手册),但不得晚于出发前 48 小时。您可在下方下载此表单。

注意:请使用 Adobe Acrobat Reader 完整显示该文档。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件设备最高 160 Wh 或 8 g LC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限制:每件设备最高 100 Wh 和 12 V

注意:

  • 电池供电的可携式医疗器械,必须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以及在机上使用的医疗许可。
  • 请在出发前至少提前 48 小时,将您设备的详细信息(制造商的技术数据表或手册)发送至 specialcases@austrian.com,以进行预登记和医疗审查。

物品限制:仅限您个人使用的数量*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件设备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手提行李的运输限制:

  • 禁止在机上使用设备或给设备充电。
  • 在飞行过程中,这些设备必须保持收起状态。
  • 不得发生意外启动。

注意:某些国家/地区禁止随身携带电子烟或其他吸入器。

*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可携式电子设备。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此数量包含全部的电子设备)配备锂电池的设备

功率限制 允许放入手提行李 允许放入托运行李 需获得运输许可 最高 100 Wh
最高 2 g LC
是的,但建议放入手提行李
高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此类物品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的承运条件:

  • 最多 3 件体积大于智能手机的设备。
  • 请勿将设备与易燃物质(例如香水和气雾剂等)放在一起。
  • 彻底关闭设备并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 确保应用程序、闹铃或预设配置均已停用。
  • 使用合适的包装或具有足够衬垫的结实袋子保护设备。
  • 如果需要运输多件设备,请将设备分开收纳放置(例如使用衣物或原包装将设备分开)。

移动电源被列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您可在以下部分找到有关携带替换电池的信息:“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注意:

  • 电池功率高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的拍照和摄影设备,必须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specialcases@austrian.com 登记需获得运输许可的设备或电池。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 件雪崩救援背包

注意:

  • 雪崩救援背包需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specialcases@austrian.com 登记雪崩救援背包。

雪崩救援背包触发机制的技术结构,可能含有受到官方运输法规限制的危险物品。

触发机制中危险物品限制规定:

  • 烟火触发机制:最多净含 200 mg 1.4S 危险等级的爆炸性物质;
  • 锂电池供电的触发器:最大 100 Wh 或 2 g LC;
  • 使用电容器的触发器:电容器必须不带电,以防短路,并包装在坚固的外包装中,以防意外启动。
  • 使用内置气筒的触发器:气体必须符合危险等级 2.2 的规定。

其他承运条件:

  • 救援包必须妥善包装,以确保不会被意外启动。
  • 背包内的气囊必须配备泄压阀。
  • 危险等级 2.2 的气筒,只有在按照设计规定将触发器内置至雪崩救援背包中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接受。
  • 禁止使用额外的启动手柄和更换储气罐。
  • 往返美国/美国境内的航班:除非雪崩救援背包没有烟火触发机制或内置气筒全空,否则不得运输配备烟火触发机制或内置气筒的雪崩救援背包。

物品限制:仅限您个人使用的数量*

*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可携式电子设备。

注意:

  • 运输潜水灯、焊铁和其他发热物品,需获得航空公司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specialcases@austrian.com 登记潜水灯、焊铁和其他发热物品。

手提行李的运输限制:

  • 设备必须关闭。
  • 可携式电子设备中的电池和发热组件可能会产生极高的热量,因此必须通过移除发热组件、电池或其他零件来隔离电池和发热组件。
  • 适用运输散装电池或插入电池型可携式电子设备的规定。如需相关信息,请参阅“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以及“供个人使用、装有锂电池的可携式电子设备”部分。

物品限制(包括锂电池*):每位旅客可携带 20 件物品

* 物品限制包括所有类型的电池,即防漏液湿电池、干电池、胶体电池和锂电池。

防漏液湿电池示例:胶体电池或吸收性玻璃纤维毡 (AGM) 电池

干电池示例: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锰电池或锌碳电池

防漏液湿电池和干电池的承运条件:

  • 防漏液湿电池(例如胶体电池),不得含有游离或未吸收的液体。
  • 须确保电池不受热量影响且自身不会发热。
  • 所有电池的接头单独隔离,以防短路。即电池以原始包装运输、用胶带遮住任何暴露的端子,或者每个电池装在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袋内。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和物品限制:

  • 最高 每颗电池 12 V/100 Wh;及
  • 最多 2 颗替换电池。

功率限制:最高 100 Wh / 2 g LC

承运条件:

  • 必须将行李中的电池拆卸下来。
  • 拆卸的电池必须随客舱运输。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部分。
  • 如果没有电池,行李箱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注意:

  • 有关智能行李永久安装锂电池的设备(例如电子锁或电子秤)的功率限制,请查看 “智能行李 – 永久安装锂电池”。
  • 有关行李追踪器或电子行李牌 (EBT) 的信息,请查看 “行李追踪器”和“电子行李牌”。
  • 功率高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的电池,必须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获得运输许可的移动电源和电池。

功率限制:最高 2.7 Wh / 0.3 g LC

注意:

  • 禁止运输永久安装超过 2.7 Wh 或 0.3 g LC 锂电池的智能行李。

功率限制:每个锂电池最高 2.7 Wh 或 0.3 g LC

运输限制:

  • 经批准的传输功能:低耗能传输功能,例如 WiFi 无线网络、超宽带 (UWB)、蓝牙或无线射频识别 (RFID) 等。
  • 追踪器必须存放在您的行李中,以防损坏。

配备路线显示功能的电子行李牌 (EBT) 以取代打印的热感式行李牌的行李箱,例如 BAGTAG 或 Rimowa Smart 行李箱等,可以通过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运输。

这段影片由负责确保欧洲航空飞行安全的机构欧盟航空安全局 (EASA) 制作,向您详细说明锂电池的危险和正确处理方法。

如果您想在旅行中携带上文未列出的电子设备或电池,请使用我们的联系表单进行说明。

其他运输信息:

  • 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测试及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 38.3 章节的要求。
  • 如果您携带了不允许运输的电子设备或电池,则这些物品可能会在机场被没收。我方对于没收的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 这些运输规定符合关于电子设备和电池安全运输的国家/地区要求和现行的 IATA“危险物品作业规则”。出于安全原因,奥地利航空保留采取更多限制措施的权利。
  • 各个国家/地区可能有更严格的规定。